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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各級消防機關執行選舉期間消防安全維護計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消署民字第1120005652號

「各級消防機關執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消防安全維護計畫」執行要領七、加強民力運用工作:

掌握義勇消防人員、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並妥為編組,有效運用義消及災害防救志工等民力,以備處理突發事件。

最後更新日期112-07-19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