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大名* : 收件者E-mail * : 信件主旨 * : 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七十九條附表五,名稱並修正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請輸入內容 * : 驗證碼 *必填 : 重填 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