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大名* : 收件者E-mail * : 信件主旨 * : 為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依法檢討設置通風或排出設備,其於外牆設置開口或貫穿外牆時,是否牴觸「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其他開口」或「不得設置窗戶」等規定疑義1案。 請輸入內容 * : 驗證碼 *必填 : 重填 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