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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使用安全

修正「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第四點表九規定

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內政部內受消字第1030821063號令

修正「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第四點表九規定,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06-07-22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