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回頁首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 資訊公開 > 出版品專區 > 報案專線119、112常見Q&A
出版品專區

報案專線119、112常見Q&A

119、112是我國政府提供民眾於緊急危難時的緊急報案電話,其中119號碼自民國48年12月1日啟用至今,已有54年之久。在此期間,119緊急報案方式及工具的演進已經有大幅度的變化。

  • 【問】:119、112有什麼差異 ?
  • 【答】:兩者皆可以進行緊急報案,119可利用市內電話、公共電話、行動電話或部分網路電話進行撥打;而112只提供行動電話撥打。
  • 【問】:報案應優先撥打119或112 ?
  • 【答】:報案時應先撥打119專線,因為接通後24小時由專人受理。而撥打112時,接通後會先聽到語音指令宣告,民眾再依據語音的告知,選擇所需要的機關,因此等待時間會較119久。
  • 【問】:119電話提供哪些服務,什麼時候該打119電話 ?
  • 【答】:當民眾遭遇火災搶救、緊急救護或其他有危及個人生命安全的案件時,均可以撥打119電話請求協助。
  • 【問】:謊報119有無罰則 ?
  • 【答】:民眾如果惡意占用119報案專線(如惡作劇、謊報等),已觸犯消防法第3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一、謊報火警者。二、無故撥火警電話者。」因此,謊報火警或無故撥火警電話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之罰緩。情節嚴重者甚至有觸犯刑罰之虞!
  • 【問】:在山區遭遇緊急危難時,該如何報案?
  • 【答】:當民眾於山區遭遇緊急危難時,民眾應先行撥打119(或110)進行報案,因撥打119電話時,消防機關可以立即協助進行定位。如行動電話沒有訊號時亦可以嘗試撥打112。

以上就是「119、112報案專線」,希望每位讀者在閱讀後,可以向身旁的親朋好友宣達正確的報案觀念,使其能在危急時刻可以正確報案,讓消防機關可以迅速前往救援。

救災專線宣傳海報 救災專線宣傳海報
最後更新日期106-07-22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