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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收容人跑腿送菸 南所管理員判刑撤職
本文摘錄自:自由時報112年11月29日新聞,記者:吳政峰
全文詳: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04826


台南看守所一名林姓管理員,2021年起陸續接受張姓收容人委託,協助挾帶香菸入所,供張男吞雲吐霧,台南地院前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林員2年刑、緩刑2年;懲戒法院日前再判其撤職,停止任用1年。

防貪宣導:請各位同仁切勿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圖自己或他人之利益,以免觸法判刑,得不償失。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3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