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者名稱:財團法人臺北市艋舺龍山寺 捐贈財物:慰問金新臺幣5萬元整 捐贈日期:111年7月5日 捐贈用途:內政部消防署於111年7月5日接受財團法人臺北市艋舺龍山寺捐贈新臺幣5萬元,以慰勞並鼓勵消防同仁士氣。 法令依據: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6條及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第6條規定辦理。 111年接受財團法人臺北市艋舺龍山寺捐贈慰問金公開徵信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