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消署預字第1130400400 號函 主旨:修正「火災調查鑑定作業要領」第十三點、第廿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火災調查鑑定作業要領第十三點、第廿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 火災調查鑑定作業要領第十三點、第廿三點修正規定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