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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科技化救災用無人載具裝備經費協助執行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 台內消字第 11316006301 號函

 

主旨: 訂定「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科技化救災用無人載具裝備經費協助執行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0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