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9月22日 發文字號:消署秘字第1120900527號函 主旨:修正「內政部消防署採購案件底價、開標、驗收人員權責區分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內政部消防署採購案件底價、開標、驗收人員權責區分表」修正規定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