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8月29日 發文字號:消署調字第1120900435號函 主旨: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火災鑑定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五點、第十二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 修正規定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