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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台內消字第1060822680號令

主旨:修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