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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及所屬機關辦理罰款及賠償收入、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各項應收收入收繳及控管流程作業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消署主字第1120300145號函

 

主旨:「消防署及所屬機關辦理罰款及賠償收入、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各項應收收入收繳及控管流程作業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