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一)12:11受理報案 (二)12:16到達現場 (三)12:35火勢控制 (四)12:45火勢撲滅 二、出動人車:消防局出動21車54人,由小隊長指揮 三、人員傷亡:無傷亡 四、燃燒情形:燒燬戶外廢棄物30平方公尺,延燒廠房內機具20平方公尺,合計50平方公尺 消防署啟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