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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於110年10月13日訂定發布「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須知」
訂定發布「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須知」
  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或地下建築物中央管理室服勤人員訓練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專業機構)之登錄及管理事宜,以達到有效管理考核之成效,爰訂定「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須知」。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4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