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防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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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防災卡 使用說明
- 家庭防災卡除印製於聯絡簿方便填寫外,應讓學生隨身攜帶突發狀況時能夠使用。
- 緊急聯絡人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寫 ,得填寫父母親、 監護人、親戚或前述之友人,以填寫 2人以上為原則。
- 教師應引導學生操作1991報平安留言臺 建立家庭報平安電話,學校亦用於災害發生時傳遞資訊。 操作方式可進入內政部消防署1991報平安留言臺網頁 (https://www.1991.tw/)瀏覽。
- 約定集合場所(地點)以因應震災害為主,得依在地化災害特性填寫或增列。
- 學校應指派人員每年定期檢查一次家庭防災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