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署簡介
105年第1號颱風「尼伯特」來襲,總統蔡英文分別於7月7日及8日視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瞭解防颱整備工作與相關部會應變情形,同時感謝及慰勉執勤人員辛勞。
為了讓民眾確實記住並做好「抗震保命3步驟」,本署於9月3日防震宣導記者會上特別邀請偶像團體SpeXial的團長宏正擔任代言人,與主持人「無尊」演繹如何參加「臺灣抗震網」加入抗震行列。
本署於2月17日上午辦理「6直轄市、縣(市)政府與日本靜岡縣政府簽署防災相互支援協定」儀式,由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桃園縣、基隆市及嘉義縣等6直轄市、縣(市)代表與日本靜岡縣政府代表分別簽署「防災相互支援協定」,為臺日防救災合作立下重要里程碑。
本署及臺南市政府等單位於5月31日在東山區東原老人活動中心辦理「災害預警無線廣播通報系統東山區終端站台示範使用及防災演習」,由內政部長李鴻源及臺南市長賴清德共同主持,展示全國第1套針對防救災需要而建置之災害預警廣播通報系統及其終端站臺功能
本署榮獲第10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於10月3日下午由副署長黃能漢代表領獎,秘書室主任林麗鈴及文書科人員參與觀禮。
100年侵襲臺灣地區之颱風有5個,計受傷5人、零死亡,為歷年最低,足見在地方及中央政府秉持「避災、離災」目標下,確實執行預防性疏散撤離,有效降低人命傷亡。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特於100年12月12日上午10時30分,在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之「100年度災害防救績優單位表揚大會」中,頒獎表揚執行「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及災害防救工作之績優單位。
修正公布《災害防救法》第7條,明定內政部消防署轉型為內政部災害防救署。
連江縣政府消防局成立後,全國消防組織體系建構完成。
為辦理跨部會災害防救協調整合業務,行政院依據《災害防救法》第7條第2項規定,於89年8月15日函頒《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由本署負責籌備成立事宜,並於同年8月25日掛牌成立「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展開災害防救新的史頁。並公布《災害防救法》,賦予消防新的任務,除火災外,更要負責各種天然與人為災害的防救工作。建構出台灣地區平時與災時、縱向與橫向的災害防救體系。
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置「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初期由國防部擔任作業幕僚,復於91年12月31日改由本署負責作業幕僚至今,展現我國政府執行人命搜救機制之效能。
《災害防救法》公布實施。
各縣市政府消防局陸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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