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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勇消防招募
一、義消參加資格

(一)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二)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者。
(三)具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餘時參與救護及相關工作者。
(四)中華民國國民10年內或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但中華民國國民因過失犯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新進義勇消防人員應為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經審核通過後須接受48小時義消新進人員訓練,訓練完畢並通過結訓測驗才能正式加入。
 二、歡迎有志青年踴躍投入救災義消行列,有意願加入者可逕向港務消防大隊義消業務承辦人專員賴景民洽詢,辦理相關申請事宜。
 三、申請入隊素行調查符合規定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個人資料供查核及建檔:
(一)新進義消人員應備下列文件,由本大隊各港隊、分隊進行初審後,陳報本大隊複核:

1. 報名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張)。
3. 退伍令影本(女性者免附、學生檢附學生證)。
(二)符合前款規定者,由其所屬單位檢送下列文件,陳報本大隊核聘:
1. 聲明書)。
2. 考核卡2份。
3. 異動表。
4.
彩色相片一吋3張。
義消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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