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防災害
項目 | 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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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升家用電器設備、電線等本質安全 |
2. | 建構不易起火及易於避難之居住環境 |
3. | 製作科學化行銷資料,提高防火宣導強度 |
4. | 普及住宅用消防設備 |
5. | 防止縱火對策 |
6. | 發展防火宣導組織 |
1. | 106年6月5日 | 內政部召開「住宅防火對策2.0」研商會議,邀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交通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台灣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營建署、警政署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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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7年3月2日 | 內政部召開「住宅防火對策2.0」第2次研商會議,邀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財團法人防焰安全中心基金會、台灣區瓦斯器材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警政署、營建署及建築研究所共同研商。 |
3. | 107年4月20日 | 內政部以內授消字第1070822129號函頒「住宅防火對策2.0」,期於中央、地方及社會各界團體共同努力下,達成107年起住宅火災死亡人數逐年降低及10年後減半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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