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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下半年度各地方政府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消防衣褲套數配發原則

規劃目標係以各級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皆有2套消防衣褲為原則,各縣(市)消防機關因地方特性及財政預算有效分配規劃;全國計有21個直轄市、縣(市)規劃配發2套消防衣褲,除連江縣因考量轄區特性勤務量較低僅規劃配發1套,目前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花蓮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金門縣等17個直轄市、縣(市)外勤人員(中、分隊)已達配發2套規劃目標。112年下半年度(統計至112年12月31日為止)外勤人員(含大、中、分隊)2套消防衣比例達97.0%,中、分隊人員2套消防衣比例達97.8%。
另為維護消防衣性能與保養清潔、管理,本署業於108年12月2日消署救字第1080600457號函發「消防機關消防衣保養維護管理注意事項」,其中針對使用中消防衣儲放、使用後檢查保養、例行清潔及乾燥、進階檢查及清潔等,皆已確立相關注意事項,俾供各地方政府消防機關依注意事項參酌辦理,期以兼顧消防衣品質及保養維護之常態性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