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我國訂定跟蹤騷擾防制法.保護社會大眾。 如有人針對特定人做出反覆或持續,與性或性別有關,違反意願,使人心生畏怖之行為,即屬跟蹤騷擾之行為。 行為態樣分別有: 1.監視觀察 2.尾隨接近 3.寄送物品 4.冒用個資 5.不當追求 6.妨害名譽 7.通訊騷擾 8.歧視貶抑 遇到上述情況,都可以報警尋求保護喔!! 跟蹤騷擾防治法宣導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