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回頁首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廢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訂定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

廢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訂定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 台內消字第1080823218號令

主旨: 廢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訂定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