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大政策
北斗分隊於民國79年興建完成取得使用執照,歷經30年以上,期間在民國88年921發生規模芮氏7.3之強烈地震,經建築物初步評估危險度評分為41.35,為提升救災品質及消防同仁工作環境,提報內政部消防署爭取前瞻計畫消防機關廳舍補強重建,工程總經費約為416萬元,其中前瞻計畫補助約為375萬元,縣庫支出約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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