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動態 檢修申報制度 一、內政部107年5月3日內授消字第1070821742號令修正發布「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自107年10月1日生效,增列具有無線訊號傳輸功能者應符合之構造、功能、型式認可作業、個別認可作業及試驗項目等相關規定。 二、另為強化火災警報音之警示作用,提高產品使用效能,增列警報音音壓、語音與警報音之鳴動時間比率、語音語言種類等規定。 修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令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