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100822602號函 主旨: 修正「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定」第伍點、第柒點之一,自即日生效。 修正規定對照表 修正總說明 修正規定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