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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災害搜救犬評量基準」,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 消署搜字第1091800586號函

主旨: 停止適用「災害搜救犬評量基準」,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09-12-18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