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0904605330號、台內消字第1090823270號令 主旨: 修正「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4條。 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四條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