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回頁首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訂定「消防機關辦理各項救災訓練安全管理指導原則」,自即日生效。
訂定「消防機關辦理各項救災訓練安全管理指導原則」,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 消署訓字第1091700957號函

主旨: 訂定「消防機關辦理各項救災訓練安全管理指導原則」,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09-10-07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