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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全國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 消署訓字第1091700747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全國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9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