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回頁首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訂定「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捐贈案件有功人員敘獎提報原則」,自即日生效。
訂定「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捐贈案件有功人員敘獎提報原則」,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發文字號: 消署人字第1090202592號函

主旨: 訂定「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捐贈案件有功人員敘獎提報原則」,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09-06-04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