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 發文字號: 消署調字第1090900030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火災鑑定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內政部消防署火災鑑定會設置要點」,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消防署火災鑑定會設置要點(全文) 部份規定修正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