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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詢「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16條第2款及第15條第3款但書規定適用疑義1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9日

發文字號:消署危字第1080004219號函
 
主旨:所詢「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16條第2款及第15條第3款但書規定適用疑義1案。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5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