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台內消字第1070800153號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之場所 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