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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全國防火宣導志工菁英甄選表揚實施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發文字號: 消署預字第11205005092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全國防火宣導志工菁英甄選表揚實施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9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