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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全國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 消署訓字第1121700347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全國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1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