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 發文字號: 消署秘字第1120100156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署長電子信箱作業注意事項」第六點、第七點、第十一點,自即日生效。 修正總說明及規定對照表 修正規定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