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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自112年1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 消署人字第 1111125756 號函

主旨: 訂定「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自112年1月1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3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