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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各級消防機關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獎勵金核發作業原則」,自110年5月14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1027

發文字號:台內消字第1100825792號函

主旨: 訂定「各級消防機關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獎勵金核發作業原則」,自110年5月14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1-06-15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