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是店鋪之建築物,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檢討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如果經檢討未達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標準時,且店鋪中有供人就寢的居室,則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寢室部分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更多住宅用火災警報器Q&A,可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fa.gov.tw)/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