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消防機關火災報告製作規定」,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 消署調字第1090900337號函

主旨: 修正「消防機關火災報告製作規定」,自即日生效。


 
出處: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專業版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修正「消防機關火災報告製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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