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提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原則」,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 消署救字第 11006001691 號函

主旨: 訂定「提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原則」,自即日生效。
 
出處:高雄港務消防隊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訂定「提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原則」,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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