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災害事故調查權 內政部通過調查會設置辦法

發布單位 救災救護組 發布日期 109-03-19 觀看次數3211 訪次
為維護消防救災安全,內政部於今(19)日部務會報通過「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草案,未來消防或義消弟兄因救災致死或重傷,將透過災害事故調查會的調查,與提出改善建議,以避免災害事故再發生。
內政部表示,這次依「消防法」授權訂定的設置辦法規定,災害事故調查會將採常設方式,彈性配置委員13人至17人,成員包括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基層消防團體代表及其他團體代表。且其中學者專家及基層消防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數的一半,以確保調查的真實與公正。

這次通過的辦法也明定,調查會視案情需要,得實施現場勘查及訪談相關人員,並可委託專業單位進行現場證物鑑定或事故原因模擬,以協助調查作業。

另為確保調查的客觀、公正,辦法也規定,調查會委員及參與調查人員,在事故原因尚未確認前,應遵守保密義務;待事故原因調查報告完成後,則應對外發布,以落實資訊公開,維護民眾知的權利。
內政部指出,「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將來一旦有消防或義消弟兄因救災致死或重傷,即依法啟動事故原因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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