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為落實新冠肺炎(COVID-19)「TOCC」機制以保障同仁出勤安全,防疫期間之救護派遣案件不列入KPI統計項目。

發布單位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發布日期 109-03-09 觀看次數4560 訪次
ㄧ、本署109年3月9日消署指字第1091000030號函。
二、為落實新冠肺炎(COVID-19)「TOCC」機制以保障同仁出勤安全,防疫期間之救護派遣案件不列入KPI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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