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適用「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100822822號函

主旨: 停止適用「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自即日生效。
 
出處:高雄港務消防隊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停止適用「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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