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適用本部部分法令函釋(如一覽表),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090821279號函    

主旨: 停止適用本部部分法令函釋(如一覽表),自即日生效。


 
出處:高雄港務消防隊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停止適用本部部分法令函釋(如一覽表),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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