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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年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所成立消防小隊。
‧87年11月1日成立「台灣省花蓮港務消防隊」,改隸台灣省政府消防處。
‧88年7月1日改隸內政部消防署,更名為「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
‧90年12月16日施行「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編制員額擴增為17人
  (含司機工友各1名)。
‧93年增設19人支援 高雄港務消防隊安平港分隊。
最後更新日期111-06-09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