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線上申辦系統

◆ 申辦種類:
(1) 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竣工查驗、檢修申報
(2) 防火管理(含上傳消防防護計畫、提報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上傳自衛消防編組訓練紀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3) 保安監督管理(含上傳消防防災計畫、提報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提報自主檢查紀錄、上傳自主檢查紀錄)
(4) 爆竹煙火監督管理(含上傳安全防護計畫、爆竹煙火倉庫管理)
(5) 滅火器專業廠商管理(含申請核發(延展、換發、補發)作業、每日或定期上傳作業登記清冊、定期抽測滅火器結果、消防專技人員有僱用等情事、年度書表等資料)

 

◆適用對象:
(1) 已取得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檢修執業等證書其中1項,並登錄
     於內政部消防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系統者,但申辦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僅限具
     消防設備師或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執業證書者,始可辦理。
(2) 擔任場所「防火管理人」者
(3) 擔任場所「保安監督人」者
(4) 擔任場所「爆竹煙火監督人」者
(5) 依消防法第9條規定,僅設有滅火器、標示設備或緊急照明燈場所之管理權人自行檢修申報者。

 

◆專技公告:
1.內政部112年3月1日修正發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簡稱申報辦法),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結果有缺失者應依
   申報辦法第9條立即改善,改善完成後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報審核。

2.除申報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情形致立即改善有困難者,得先行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改善計畫書申報檢修結果。
3.本署消防專業技術人員查詢網頁,預計於113年1月1日起,僅提供查詢「實際執業」之專技人員,請尚未申請執業
   公告者,儘速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填具執業通訊資料表,送本署備查及公告;執業通訊
   資料異動者,亦同。

 

 

 

 

 
注意事項:
 
【已有帳號者-曾經使用人民線上申辦電子化系統】
 
1.若您尚未申請自然人憑證,請自行至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辦櫃台申請;已申請者請繼續2。
 
2.登入時須至 我的E政府 進行帳號密碼申請,未申辦者請點選 我的E政府
 
3.已有防救災入口網帳號者,登入系統後請依據系統步驟進行帳號轉換。
 
4.線上申辦 帳號申請整併作業說明。 附件下載
 
【新申辦使用者】
 
1.若您尚未申請自然人憑證,請自行至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辦櫃台申請;已申請者請繼續2。
 
2.登入時須至 我的E政府 進行帳號密碼申請,未申辦者請點選 我的E政府

 

 

 



系統報修問與答專線:(02)8195-9236
專線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班日) AM9:00~ PM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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