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者名稱: 梅思安MSA香港有限公司 捐贈財物: 個人防護裝備1組 捐贈日期:111年12月16日 捐贈用途:內政部消防署於111年12月16日接受梅思安MSA香港有限公司捐贈「個人防護裝備」1組,經登列財產管理後配置本署訓練中心,作為防救災展示館展出使用。 法令依據: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6條及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第6條規定辦理。 公開徵信-111年接受梅思安MSA香港有限公司捐贈本署「個人防護裝備」1組公開徵信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