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基層同仁反映尚未領到111年4-6月防疫工作獎勵金說明 發布單位 發布日期 111-10-11 觀看次數 3292 訪次 有關部分基層同仁反映尚未領到111年4-6月防疫工作獎勵金,消防署說明如下: 一、關於防疫工作獎勵金內政部已移緩濟急業務費持續發放,其中111年4月至6月之確診及疑似案件,各消防機關已陸續函報申請中,單趟每載送1名病患核發金額3,000元,載送5名以上病患核發金額1萬5,000元,消防署已於111年9月7日起針對提出申請的縣市陸續核發獎勵金。經查目前尚有臺北市、宜蘭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等5個消防機關未來函申請,消防署已於8月中旬通知各該機關儘速辦理。 二、另111年7月至9月案件,已請各消防機關於111年10月25日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