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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部分基層同仁反映尚未領到111年4-6月防疫工作獎勵金說明

有關部分基層同仁反映尚未領到111年4-6月防疫工作獎勵金,消防署說明如下:

一、關於防疫工作獎勵金內政部已移緩濟急業務費持續發放,其中111年4月至6月之確診及疑似案件,各消防機關已陸續函報申請中,單趟每載送1名病患核發金額3,000元,載送5名以上病患核發金額1萬5,000元,消防署已於111年9月7日起針對提出申請的縣市陸續核發獎勵金。經查目前尚有臺北市、宜蘭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等5個消防機關未來函申請,消防署已於8月中旬通知各該機關儘速辦理。

二、另111年7月至9月案件,已請各消防機關於111年10月25日前提出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111-10-11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