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2屆「透明晶質獎」獲獎機關:
一、 「整體廉能作為」類「特優」機關
(一)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二)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三)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五)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二、 「創新廉能措施」類「優選」機關
(一)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
(二)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三)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中央機關依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排序,地方機關依直轄市、縣市順序,並自北至南排序)
三、透明晶質獎簡介:
「透明晶質獎」是一套由法務部每年「以激勵措施方式對公共機構進行廉潔評估」機制,由廉政署執行,希望讓所有機關都有機會透過參與評獎檢視自身機關亮點,實現「透明晶質獎」的「激勵、承諾、實踐、參與、信賴」目標理念。
評獎對象:行政院所屬各級機關(構)、國營事業機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鄉(鎮、市、區)公所及行政法人。
評核項目:五大評核項目分別為首長決心與持續作為、資訊與行政透明、風險防制與課責、具體機關廉政成效及廉政創新與擴散。